济南取消中小学校长及其干部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 2016-12-22 03:31 来源:济南时报 佚名 阅读:1.23千 打印 A+ A- 复制链接 校长任职6年要交流 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校长交流制,年龄在45岁以下的初聘校长应该有2个及以上学校任职任教经历。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聘期的校长应当交流,原则上不得连续任职超过3个聘期。 首页上一页12 (责任编辑:亦雅) 版权声明:来源为“视点网”均为本站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作品内容有误,或对版权等其它有异议,请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