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所以,陈先生说的买卖比特币矿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他跟科技公司间的合同依法有效。
同时,承办法官指出,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解决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可能会遇见的“货不对板”的问题。即顾客只能通过网页上介绍的商品信息来了解商品,但因为这些信息不对称,最终收到的商品可能会跟介绍信息给人的感觉不一样。
而陈先生是在签订合同后,研究金融政策后决定要退货,而不是因为商品信息不对称才要求解除合同,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适用初衷。
因此,法院认为,陈先生要求科技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