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网讯:(通讯员 屈玉峰)团伙女子利用微信添加好友,后通过微信约好在酒店见面,与事主发生关系后,实施敲诈勒索。10月19日,靖边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郝某等团伙人员提请逮捕。
“仙人跳”(配图来自网络,与文无关)
2018年9月18日23时许,乔某报警称:其朋友贺某在靖边县河东某商务酒店住宿,打电话向他借钱,并且在电话里听见有人吵嚷,怀疑朋友贺某出事。随后,民警赶到该商务酒店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某、郝某、李某某抓获。
经查:受害人贺某通过其微信好友“小雪”(身份不详)推荐,与犯罪嫌疑人郝某(女)加为微信好友。后二人通过微信约好在靖边县河东某商务酒店见面。9月18日22时许,该二人在酒店某房间内见面并发生性关系后,犯罪嫌疑人贺某某、李某某等四人进入该房间,由贺某某扮演郝某的男朋友,李某某用手机进行拍摄,贺某某在贺某脸上打了两巴掌,并威胁称贺某强奸了郝某,要报警,还要通知女方的家属闹事。在殴打、威胁、诱导中贺某提出“私了”时,犯罪嫌疑人贺某某等四人要求贺某给他们50000元了事。后贺某称其确实没那么多钱,答应给30000元处理。贺某与朋友乔某(报警人)联系后,乔某通过微信将8000元转给了贺某,贺某又将这笔钱通过微信支付给贺某某,之后贺某某、李某某、郝某三人继续在宾馆等候让贺某筹钱时,被民警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贺某某、郝某、李某某一致供述,该团伙事先商量好,让郝某在微信上与陌生男子约会,发生性关系后,他们扮演男朋友及亲属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经专案组民警侦查,该犯罪团伙还以同样的形式敲诈勒索作案三起:2018年9月6日下午,在定边县某酒店敲诈受害人张某29000元;2018年9月7日、16日在靖边县不同的酒店内,先后分别敲诈受害人范某、杭某现金共计9900元。
目前,靖边县公安局依法拟对犯罪嫌疑人郝某、贺某某、李某某提请逮捕,其他团伙人员仍在积极抓捕当中。警方奉劝该涉案潜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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