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女子发朋友圈配罂粟照片称"来抓我呀" 被警方传唤
- 2019-05-26 09:16
- 平安洛阳
- 佚名
罂粟是毒品,一株也不能种!
然而,有人竟然在朋友圈晒罂粟,并挑衅警察!
5月22日,@平安洛阳 接网友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罂粟照片。配文:你们来抓我呀!
接报后,@平安洛阳迅速联动@平安吉利核实,随后,民警依法将女子权某传唤至吉利区公安局询问。
据权某交代,当天,其开车送其父亲回家途中,在吉利区白坡村口,发现路上扔有一株罂粟,权某将其捡回,拍摄照片发布朋友圈。随后,权某感觉不妥,便将朋友圈删除。
民警在权某家中,找到其捡回的罂粟,未发现其他可疑物品。随后,民警依法将罂粟扣押销毁。
因权某违法情节特别轻微,并认识到错误,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罂粟,一株都不能种,当菜吃也不行!
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
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
轻则拘留罚款
重则判刑
请广大市民注意了
如发现种植罂粟
请立即向公安局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