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完善体制机制 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难题
- 视点网
- 郭星
- 2021-07-22 21:58
视点网讯:临渭区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但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管护缺失、经费乏力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落实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成为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为此,临渭区人居办制定出台了《临渭区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全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多元筹措 建立资金管护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全民参与”的原则,临渭区各街镇、各部门积极争取中省市补助资金。区财政按照“一组一人”每月500元的补助标准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保洁补助;各村组通过“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引导群众树立“谁受益,谁付费”的自觉意识,原则上按照“100+”(“100+”即每户每年100元+常住人口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筹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费用;同时,各镇村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建立资金持续、筹集稳定、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的筹集机制,统筹整合使用,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提供资金保障。
明确权责 建立管护责任体系
临渭区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护到位、制度保障的体制机制。将政府投资、群众自筹、社会捐助的农村公厕、村卫生室、农村幸福院、活动广场、体育健身器材、排水管网、绿化、亮化、垃圾转运、日常保洁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权属明确到村组,把管理的主责交给村委会,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公共基础设施台账,有条件的要进行资产登记。进一步夯实村级主体责任,明确农村居民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建立权责明确的管护体系,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保障就业 建立长效管护队伍
各村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实际情况,优先吸纳本村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群就业,由行业部门负责监管指导,镇村负责招聘管理,组建一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专职或兼职管护队伍。管护人员在原有保洁员“一组一人”的基础上,可实行一人多岗,主要负责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卫生保洁、安全管理、绿化养护等工作,认真落实管护人员培训,加强日常,不断提升管护人员技能水平,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人管、管得好。(通讯员: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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