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 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 视点网
- 卡杜艾
- 2022-08-22 19:23
2022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行政裁量权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都会行使的权力,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各行政机关结合本地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违法的不同事实、情节的轻重程度,根据法律法规中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幅度进行细化量化。
法律条款设置弹性条例的初衷是考虑到执法过程中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同样的违法行为也可能大相径庭,如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程度、违法当事人思想上主观与否以及是否配合行政执法机关调查等,给予执法机关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力。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情社会,当前确实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比如制定主体不明确、裁量幅度不合理、过度罚款、以罚代管等问题,容易造成执法流于形式、该严不严、该宽不宽、同案不同罚等现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此,国办及时制定出台《意见》,其包含6个部分、16条,不仅明确了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更进一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职责权限,并在具体内容,如何执行、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以敬畏之心执法,以宽厚之心待人。自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以来,各级部门均以此为目的,奋力前行。好的政策,不落实就是一纸空文,接下来,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并组织实施和宣传培训,积极参与监督,多措并举、务实推进,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文/卡杜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