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6天3次高空抛物被拘,父亲也涉嫌犯罪
浙江宁波海曙区月湖派出所近日查处一起高空抛物案。某小区顶楼住户阮某在6天时间里,连着3次把生活垃圾从窗户抛下,理由只有一句:“我就是懒得下楼。”最终她被行政拘留10日。

今年8月,该小区新装了高空抛物专用视频设备。画面记录下三次抛物:垃圾袋里混着骨头、狗尿布、葡萄皮,还有空沐浴露瓶和剩菜残渣,落点在一楼草坪和居民日常通行的路面。低层住户反映,夏天气味很快就散不掉。
警方随后在小区继续走访摸排,查出了“案中案”。阮某的父亲老阮从2024年起也常往窗外扔垃圾,果皮、骨头丢在一楼人行通道和住户的阳光房顶,物业和居委会多次上门劝阻,他并未改变。
法律后果并不相同。按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危险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并处罚款。阮某6天3次、抛掷物含硬物、落点是通行区域,被认定情节严重。
老阮的情况更重。警方核实其三年间多次抛物,抛掷物含硬物、落点均为公共区域,已涉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的高空抛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常被低估。公开实验显示,从15层楼抛下一瓶约600克的矿泉水,砸在5毫米厚的钢化玻璃上,玻璃瞬间碎裂。
(责任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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