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部让小学生签名赊账,有人月赊千元
广州海珠区沙园街一位小学生家长反映,孩子在学校附近小卖部签名就能赊账买零食,家长事先毫不知情。社工接触的个案中,一名六年级学生每月赊账超过1000元,持续了半年。

据信息时报报道,这家小卖部备有专门台账,学生签名确认后可先买后付,还能约定还款信用期。店主称可以添加家长联系方式同步消费情况、约定每日限额,低年级学生赊账要事先征得家长同意;但对高年级学生,店铺“很难约束”。
类似情况不止一处。白云区均禾街一位家长说,孩子主动承认曾赊账购物,“孩子还没学会怎么赚钱,反倒先学会了赊账”,最后是家中长辈出面结清欠款。
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主任朱健斌介绍,那名六年级学生赊账买的多是零食,有时直接拿面包、泡面当正餐,欠款由亲属定期代偿。经社区和社工跟进,监护人改为给零花钱、再赊账就从零花钱里扣,涉事店铺也承诺今后遇到学生赊账先联系家长。
记者就商家允许未成年人赊账是否合规咨询广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工作人员回应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收到家长诉求可安排现场核查并依法处置。律师郑子殷指出,8周岁以下儿童赊账自始无效;8周岁以上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监护人同意或事后追认,家长才有清偿义务。
(责任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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