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2》:中国畸重家庭观念樊胜美式父母
- 2017-05-25 12:45
- 新京报
- 曾炜
现实:女性普遍存在自虐式歧视女性倾向
这种自我歧视,实际上可能相当普遍。
前几天看媒体报道“女性最好的嫁妆是贞操”这个话题时,最让我震惊的,不是此人公开宣扬腐朽的女德观念,比如“女性穿着暴露会克家庭”“总挨揍的女人不容易生病”等等,而是我发现,公开宣扬这种观念的,竟然是一个叫丁璇的女性演讲者。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个丁璇是极少数。但我们没法否认这个事实:这种疯狂的自虐式歧视女性倾向,确实存在于许许多多母亲的思想观念里。
这些妈妈,年轻时可能遭遇过丈夫暴力、家人歧视、被当成水一样泼出去的痛苦,可当她们有朝一日“媳妇熬成婆”,却一样继续歧视同为女性的儿媳妇或女儿。
樊胜美式的妈妈,是比较有代表性的母亲:宁要坏儿子,也不要好女儿。
解释:“重男轻女”是为了家庭延续香火
对于这个奇怪的现象,有人解释说,那是因为妈妈和婆婆们在重男轻女的环境里生活太久,于是思想也就扭曲了,从而认同了这种歧视观念,类似于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个解释,似乎有些太“西式”了。
还有人觉得,母亲之所以“重男轻女”,是因为男孩可以将来为自己养老送终。这好像也有点牵强。因为让男孩给自己养老送终,没必要歧视女孩,多一个人养老送终,岂不是更好?何况,相对坏儿子,好女儿肯定更有能力照顾自己。
部分“宁要坏儿子,也不要好女儿”式妈妈,很大可能是中国畸重的家庭观念造成的。因为那些妈妈和婆婆们所有“重男轻女”的首要动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满足整个家庭延续香火的需求。
家庭,对于我们而言,似乎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学者吴飞认为,家庭对于个人具有根本的存在论意义,他们的生命就是作为家庭的一部分而存在的。
当年陈独秀对于国人为家庭而忘了自己,感到非常悲哀和愤怒,他说,“以家庭为本位,而个人无权利”。一直到今天,当我们讨论“女性权利”时,可能都还得先讨论被家庭淹没的“个人权利”——在当下,大量“重男轻女”的妈妈和婆婆的存在,提醒我们的正是这一点。在我们这里,重男轻女,不仅仅是两个性别之间的高低贵贱之别,还有可能是个人权利被淹没的问题。
其实,唯有一个人忘记了自己也是个独立的个体,才有可能不自觉地自我歧视、自我贬低。
这个现象告诉我们:我们今天如果要谈论消除性别歧视,依然需要强调个性自由、冲破家庭重负这层牢笼。其实大量“樊胜美式”的母亲,让我想到也正是中国人生活独具特色的一面:历史在不断更新,可它在很多地方却又似乎毫无变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