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女孩被劫杀案宣判 被告人被判死刑 不上诉
- 2017-11-22 00:20
-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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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众网消息 今日(11月22日)上午,东营中院对被告人李金朋犯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金朋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27日晚9点半左右,23岁女孩岳某某在东营某商场下班后,准备驾车回家时在停车场遭男扮女装的歹徒劫持,随后失联。
28日凌晨,一名戴口罩及帽子的陌生男子驾驶失联女子车辆在麻湾黄河浮桥监控出现,到了凌晨4点左右失联女子奥迪Q5汽车在河北沧州海兴张皮桥卡口监控出现。
11月30日凌晨2点多,杀害岳女士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东营史口立交被抓。
12月2日上午9点多,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通过官方微博称,犯罪嫌疑人把女子杀死后将其驾驶的白色奥迪Q5越野车抢走后将车销赃,并在从东营去往河北省途中将女司机尸体予以抛弃。
12月2日7点40分左右,沧州公安网络发言人称受害人车辆在下午5点多已经找到。车辆牌照已不是出现在海兴监控中的那个,而是换成了北京牌照,但是还未找到尸体。
12月3日16时许,经过东营、沧州两地警方的努力,失踪女孩遗体在黄骅市与海兴县交界的河堤内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