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蒲城县龙阳镇土地使用问题成谜
- 2018-02-02 17:38
- 消费日报网
- 刘宏波
情况普遍存在,国土局只管监督
在这所谓的“移民培训中心”斜对面东北方向不远处,还有一处36间门面房的建筑,据了解这处门面房在2013年就开工建设,目前已经对外卖完了。此处土地属于龙阳村12组和13组,原来是一处麦场,占地面积有3-4亩。
本网在问及此处的相关批文手续的时候,国土局和龙阳镇政府都没有回复。
国土局姚姓队长回复说:自2015年以来,涉及龙阳镇国土资源方面的人事、职能等已经下放,国土局只负责巡查监督,对于违建情况,其态度为正常,情况普遍存在,该情形需要找龙阳镇了解。
龙阳镇政府未表态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清晰管理体制,明确职能定位,规范队伍建设,强化镇级国土资源管理主体责任,陕西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机构中涉及国土资源有关问题的答复》(陕国土资人函[2015]77号)第三条,按照“责权同步”原则,基层国土资源所下放镇政府管理的同时,镇政府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本辖区耕地保护、矿山安全监管、地质灾害处理、日常执法巡查和违法处理等职责落实到位。各镇政府(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镇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耕地保护、违法用地处置、农民建房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信访等工作负总责。
从本网调查采访的情况来看,蒲城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但对于无手续占地事件,龙阳镇政府暂未有表态。这些无手续的占地事件,自2009年到2017年底仍然有相同的事件发生。施工建筑没有批文手续的情况仍然进行,龙阳镇政府尚未有任何明确回复。
针对事件的发展,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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