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澄城县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澄城县政府办 韦李飞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贯彻落实好《土地管理法》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线。《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制定颁布,先后历经多次大的修改完善,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机制,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切实加强国土监管工作,近期,澄城县组织国土等部门对近年来全县土地出让情况、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情况、监管执法执行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调研,现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基本情况

近年来,澄城县以《土地管理法》为遵循和抓手,牢固树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观念,以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保持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一)国土普法宣传效果凸显。坚持把对《土地管理法》等国土资源法规宣传作为全县“六五”“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6·25土地日”“4·22地球日”“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培训会、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营造依法依规利用国土资源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土地管理法》的认识不断提高,资源忧患意识、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

(二)耕地保护工作有质有量。认真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要求,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不断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县、镇、村、组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有效夯实了镇(办)政府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责任。全面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城市周边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政府主导、国土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体系已经形成。

(三)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顺利。把土地整治作为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经济发展的重点,近三年先后累计投资8500万元实施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51宗,为全县新增耕地11000余亩,有效满足了项目建设补充耕地需求,占补平衡贡献面积全市领先。争取国家投资1.5亿元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5个,规模面积14.5万亩。新上报2.2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1个,争取国家投资2640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已经下达,待省市批复后实施。

(四)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到位。严格按要求组织土地预审、建设用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报件,提高报件质量和报批效率,2017年度批回建设用地指标1679亩,报批数量位居全市前列。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保障移民(脱贫)搬迁项目、棚改项目、城南水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以及民生工程用地需求。2015年以来累计为全县项目建设供应土地94宗3419亩,盘活存量土地8宗341亩。

(五)用地报批征用不断规范。严格落实招拍挂制度,所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针对土地征收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县政府常务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国土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统征和市场管理的意见》,近期将印发实施。从今年4月9日起,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全市近年来土地管理工作以耕地保护、土地报批供应以及国土执法监察情况为重点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驻点例行督察,澄城县提交的迎检资料已通过检查验收。

(六)执法监察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在落实最严格资源保护制度中的作用,不断健全动态巡查和土地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和强化部门协作、联合办案、司法移交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机制,初步形成了“预防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长效工作机制。近三年来共制止违法占地行为60余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宗,没收违法建筑物2.2万平方米,拆除复耕土地300余亩。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土地管理法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虽能够抓好“6·25”和“12·4”等法定日期的宣传,但常规宣传抓的不够不实,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和特色,在宣传的广度深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群众严格依法用地的意识依然没有形成,违法前想办法规避等现象没有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个别镇(办)招商引资建设中还存在不规范用地行为,影响国土部门管理规范。

(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高。近年来,澄城县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进行了不懈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总体上看,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还有提升空间。有的企业存在片面追求规模效益,盲目上项目,经济效益低微,土地圈起围墙便开始“晒太阳”,有的项目建设热衷于外延扩张,不注重内涵挖潜,还有的项目投资不大,但占用土地不少,土地粗放利用,集约化程度不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三)土地征收仍然不够规范。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条款,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县人民政府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必须由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征收。但近年来,个别镇、部门甚至企业、村组私自进行的多头不规范征地引发的各类问题不断出现,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县政府正常征地工作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土地管理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一方面,要突出宣传重点。在做好面上宣传的同时,要重点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建设单位,尤其是农村基层班子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丰富宣传内容。除了宣传《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外,还要着重宣传全县关于土地管理、实施和执法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教育引导群众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严格做到依法用地。

(二)聚焦重点,破解土地供需难题。一是依法加强耕地保护。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围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进一步夯实镇办政府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责任,确保全县89.5万亩耕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二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规划管控作用,建立一张图管理。发挥“一张图”系统的数据核心作用,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要求,加强用地预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项目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依法规范土地市场。今年,将针对当前全县不规范的土地统征和市场秩序这一实际,按照“一级市场政府垄断,二级市场调控搞活”的原则,开展闲置土地调查摸底工作,摸清闲置土地家底,依法做好存量土地开发的引导和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规避招拍挂出让的隐形交易行为。通过一个口子征地、一把尺子量地、一个标准补偿、一支笔审核、一个账户管理的“五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土地统征职能,规范征地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全县的土地管理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强化日常动态巡查,完善巡查记录和台账,对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制止、及时整改。要充分发挥镇村在土地违法监管中的“桥头堡”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将监管压力传导到镇村,构建起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深化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继续加大对以租代征、违法出让、闲置撂荒土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作用,建立国土、公安、监察、司法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同时,借助新闻媒体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典型土地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压力遏止违法用地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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