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赵乐际同志强调:“要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民主法治无法彰显,社会环境乌烟瘴气,只有真正解决好这些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才能真正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全国大力开展,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将扫黑除恶工作与惩治基层“蝇贪”紧密地结合起来,主动介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案件及其“保护伞”,尤其是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指导督办,以案件办理为突破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给黑恶势力留任何空间。
这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对于我们这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可能有很多是我们的领导、我们的同事,甚至是我们身边的朋友,而我们面对这些,更是要敢于亮剑,要敢于碰硬,对这种盘踞在老百姓身边的“毒瘤”,必须持“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排除一切阻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文/本网特约评论员 谢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