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辛苦费”只会因小失大

年逾50岁的村党委书记,在为群众办理一件件实事中积攒了良好的口碑,却在收取一笔笔“辛苦费”中失去了群众的信任……日前,在云南省马关县都龙镇举行的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坝保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恩湘的违纪违法问题深深地警示了参会人员。(6月4日中纪委网站)

权力是柄“双刃剑”,既是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能成为敛财的依托。作为一名村党委书记,还算不上正式干部,却能在服务村民过程中,违规收取“辛苦费”,计生服务管理费、户口补办费等等,从最初的200元,到300元、500元、1000元、7000元,小小的贪心积少成多,带来的危害也不容小视。

一个村党委书记,要面对成百上千的群众,及时为他们处理各种烦忧,跑腿办事,必定很辛苦。要干好这样的劳累活,要求干部必须具有奉献精神,以及高效的办事能力。既然选择了,就不能后悔;如果后悔了,还可以退出,岂能以“辛苦”为由,借机收受村民的“辛苦费”?可事实上,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种乱收费行为,迟早会曝光,引来村民的反感和抱怨。

一名村干部的所作所为,从小处说,代表了干部形象,违规收“辛苦费”,会给群众的认知造成误判,以点代面否定干部的服务初心;从大处说,代表着党和政府形象,增强村民对社会的不满,产生“遍地皆是苍蝇”的错觉。

老虎好打,苍蝇难拍。是因为老虎受人关注,容易暴露被围歼,可苍蝇遍步基层各个角落,数量多,相对分散,隐蔽性强,反复发着,因而容易产生“漏网之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令五申提要求,表明正风肃纪决定,就是善意的提醒,让广大干部及时收敛收手。可实事上,总有干部胆子大,心存侥幸以身试纪,企图能神不知鬼不觉蒙混过关。

无数事实证明,常在河边走,哪会不湿鞋。为民服务就要坚定初心、牢记使命,多想想群众还有什么需要,多为群众谋取利益,而不是想着自己辛苦,惦记着身外之财,喝“井外之水”。为民办事是干部的份内义务,没有“辛苦费”一说,更不能以此要好处、分利益,始终守好廉洁底线,没有什么理由可违反。(文/赵荪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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