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腐败,绝不“刀下留人”
- 视点网
- 范伟
- 2019-09-29 12:35
9月6日,广西崇左市大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及其胞弟陈祺受贿一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英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国家的兴衰与国家工作人员紧密相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因此绝大多数干部都洁身自好,坚定地抵制腐败侵蚀,但也有部分喜好以身试法之人仍在挑战着国家的法律,不管是曾经身居高位的薄熙来、刘志军、黄胜、田学仁等大“老虎”,还是先后被审判的许家满、陈英等小官巨贪,结局都难逃中央锻造的这把反腐利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贪腐”问题、“四风”问题积习甚深,要彻底“破冰”,就务必出重拳、下猛药,贪官的“密集下马”不仅让公众看到了中央根除反腐的决心,也让“反腐利刃”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一把锋利的利刃如悬剑在头般让腐败分子提心吊胆、如坐针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反腐”行动不是一阵风,只刮一时,只有确保反腐清风行动持续发力,并保持绝不“刀下留人”之坚毅,我们的干部才能常怀敬畏之心,才会主动抵御各种腐败侵蚀,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文/范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