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方正县检察院向生活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 2020-12-03 23:08
  • 视点网
  • 朱善永 代宝忠

视点网讯:12月1日,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检察院体现国家司法救助之大爱,检察心系群众之本质,向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兰某某及刘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保护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送去了司法温情,赢得了当事人和家属的一致好评。此举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彰显了冬日里浓浓的检察温度。

黑龙江方正县检察院向生活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被害人兰某某2019年受到不法侵害。其丈夫不能承受打击,在严冬酗酒消愁,醉倒在街边无人的空房子里,双下肢因冻坏死而截肢。二人原本靠拾荒为生,近日,其丈夫因其他疾病死亡,更让兰某某的生活雪上加霜。

黑龙江方正县检察院向生活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被害人刘某某,父亲早年病逝,母亲改嫁,其与奶奶生活在一起。2019年7月刘某某遭受了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本是花季的年龄,却因此次侵害经常精神恍惚,急需看病治疗,使一个本来就非常贫困的家庭再次陷入绝境。

两起案件,该检察院干警经深入调查核实,形成了对被害人司法救助的检察建议并逐级向上请示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通过积极沟通争取,兰某某司法救助金贰万元、刘某某司法救助金壹万元今日划拨到本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小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立彬,专职委员薛萍,将司法救助金第一时间发放到兰某某及刘某某手中。

“感谢方正县检察院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给予我们最及时的帮助,这笔救助金不仅给了我们经济上的帮助,更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在发放现场,不善言辞、年过50的刘某某监护人接过救助金时激动地说道。

近年来,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检察职能,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对遭受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体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予以救助。不断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最大限度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从而进一步保障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重拾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朱善永 代宝忠)

相关阅读

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工商联”助力优化 法治化营商环境

  • 资讯
  • 2024-05-29
  • 12465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

不要做“老油条” 更不要做“小油条”

  • 百家
  • 2023-12-13
  • 18767

过去听说过“老油条”,指一些年龄偏大、工作年限偏长,所谓“世面”见得多的人,他们似乎对什么都...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 百家
  • 2023-12-06
  • 30396

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高站位...

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陕西巡讲团走进西乡县堰口镇九年制学校

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陕西巡讲团走进西乡县堰口镇九年制学校

  • 资讯
  • 2022-09-30
  • 17766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喜迎二十大。9月27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王瑜一行走进堰口镇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