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网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综合实践,是实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意义重大而深远。近年来,洛南县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力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
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设置中,根据责任部门职责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同,坚持分级分类、差异化指标设置原则,合理调整赋分权重。2019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主责单位考核分值占比始终保持在30%以上,镇办保持在10%以上,其他相关单位对标职能分工,全部差异化设置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确保相关单位指标设置全覆盖,考核有依据。
实施专项考核工作。根据《洛南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继续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对秦岭生态文明保护工作定期开展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继续保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由县生态环境局具体制定“一票否决”标准,年终考核期间由县生态环境局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单位名单,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中综合运用。
全面对接正负面清单。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中,积极对接各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检查,将督察检查结果通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尤其是把县委督查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色”通报、县信访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访处理结果和县环督办督查通报结果等,作为年度考核加减分项的重要来源,确保生态环境领域任何一项受到处分或表彰的事项都成为考核的依据,形成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结果。(杨龙 申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