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需要户口簿,取消地域规定,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可通过三种方式向民政部反馈对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

根据民政部要求,《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当前进行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登录民政部网站(网址:www.mca.gov.cn),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征求意见”栏),点击《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zbhunyin@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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