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酒店要把婚房借人,新娘拒绝了7次
花540.87元订下的出嫁房,婚礼当天被酒店要求借给另一对新人办回门仪式。广东湛江的梁女士把经历反映给了媒体,酒店承认沟通有误,但拒绝退房费。

梁女士是广东肇庆人,10月25日在丈夫老家湛江办婚礼。她提前预订了柏曼酒店雷州茂德公鼓城店的一间豪华套房作出嫁房,10月24日入住,25日下午2时退房,房内放着嫁妆。当天早上7时许,她乘车离开酒店。
8时41分,化妆师打来电话,说酒店前台想安排另一对新人进房“坐一坐”,办一个简单的回门仪式,并称梁女士已经同意。她当即否认,让化妆师拦住对方,又通知家人到房门口看守。此后酒店通过微信联系她,还提出给红包;酒店经理找到她的家人,说“已经获得梁女士的授权”。
从早上到中午,她拒绝了7次以上。10时许她回酒店收拾物品,看到一对新人打扮的男女站在房间门口,旁边还有一名拿着对讲机的工作人员。11时她办理退房,此前对方没有进入房间。
酒店程姓店长解释,办入住时前台问过次日出门时间,客人说早上5时至6时,按当地习俗新娘出嫁后一般直接退房,酒店便默认9时房间空出;交接时新员工误会客人已同意,反复沟通是想帮另一对新人完成仪式,并未强闯。酒店已致歉并送果盘,但不同意退房费。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震翔认为,消费者支付房费即成立住宿服务合同,在约定入住期限内享有排他使用权,酒店不能在未获明确同意时向其他客人承诺房间可用;不过要求全额退房的依据相对不足,给予补偿更为合理。
(责任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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