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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0元赡养费定了25年,法院判涨了

来源:综合报道 阅读:1.42万

四川广安一对七旬夫妻,25年前和子女约定每月20元赡养费,如今这点钱已不够买药看病,两人把五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涨价”。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决,五名子女自2025年起每人每年支付七千余元。

资料图:两位老人的手交叠放在一起

据澎湃新闻援引四川日报报道,王某某、夏某某夫妇均已七十有余,育有五个子女。2001年一家人签下分家协议,约定四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20元,合计每月80元。

二十多年过去,两位老人常年受慢性病困扰,日常用药和就医开销不断增加,物价也早已不同。五名子女都具备赡养能力,但对新标准谈不拢,协商未果,老人只能起诉。

承办法官认为,当年的分家协议出于一家人真实意愿,应当尊重,但赡养义务并非一成不变。赡养费标准要结合老人实际需求、健康状况、当地生活水平和子女经济条件动态调整,不能固守旧约定。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义务签订协议,但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老人意愿。

最终法院判决五名子女每人每年支付七千余元,五人一年合计约3.5万元。法官提醒,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给付赡养费,子女不能以早年约定为由拒绝随现实情况提高费用。

(责任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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