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近9年离职倒欠公司17万,仲裁已受理
在广东一家设计公司工作近9年的许先生,离职后收到一份“结算单”:公司称他这些年预发的产值提成高于实际应得,要求退还17万元。据极目新闻11月8日报道,同批离职的同事中,被追金额最高的达27万元。

许先生说,绩效工资一直按“预发产值提成”随工资发放,此前没有人告知存在缺口。直到离职结算,公司才把9年的账一次算清。
公司方面回应称,许先生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较少,按制度应当总结算。对于为何此前未按年度核算,负责人反问“为什么去年没给他收回来,万一收回来他们就辞职”,随后以需要接待客人为由结束通话。
一位广州设计行业人士介绍,设计项目从设计到结算回款周期长,预发提成是行业常见做法,但企业通常会控制预发金额、按年度核算,差额从下一年度提成中抵扣,“离职后集中追讨多年累计差额的情况很少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公司要求返还款项的合法性存疑。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成属于劳动报酬,经营回款不足的商业风险原则上由公司承担;若多年未做年度核算、未与员工对账,仅在离职时单方结算,核算的公正性存疑。
目前许先生已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表示将按制度处理。对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薪酬制度、历年工资流水和沟通记录,是这类争议里最关键的证据。
(责任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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