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填选票”是把群众利益当儿戏

文/本网评论员勇军

2018年12月5日,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河南省渑池县一起“离奇”的人大换届选举,让4名干部受到处分。通报称,2017年渑池县举行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果园乡北平村选举现场只有2人到场,缺席661人。为了完成投票任务,本应该到全村选民家中进行上门流动投票,可村干部挨家挨户跑麻烦,便擅自将800余张县、乡人大代表选票私自填写完毕。

一张选票看似只填写两个候选人姓名,与自身没有直接的利益牵连,却是法律赋予村民的基本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和尊重。可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干部就代为填写,如此大包大揽,显然不是服务热心过度,而是蛮横无知下的服务缺位。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每一个拥有选举权的村民都投上一票,意在借助村民的智慧和眼光,同时接受村民的监督,选出能力作风得到公认的满意人选,这样的干部上任后,更能代表最广大村民的意愿,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设身处地为民排忧解难。一张选票就代表一份民意、一份村民的选择,村干部理应感知自身责任的沉重份量,投票的每一环节都必须“实”字打底,让村民把心中人选填写在选票上。

选举现场仅有2人到场,绝大多数人缺席,足以印证之前宣传工作不足,未调动村民的选举热情。如果真心实意到全村选民家中进行流动投票,也算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之后认真反思找不足,并向上级组织承认失误,举一反三提升工作水平。一句嫌麻烦、怕走路,就可以肆无忌惮剥夺村民选举权,弄虚作假代填选票,胆量之大,令人咋舌!

揆诸现实,一些地方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地替选民代填选票,但选举中失真失实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人选早已“内定”,即便让村民填写选票,村干部往往都事前打过招呼,或是在现场旁敲侧击“贴身指导”,完全由不得村民做主,看似村民自己投了票,却未必代表了自己的想法。这与代填选票,本质上并无多大区别。

村社一级,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点一滴影响群众感知,干部必须当好“店小二”。该履行职责时,必须把服务送到家、干到位,丝毫不打折扣;该村民做主的,就要守好自己的本份,不超过底线越俎代庖,包办到底,把握好了这个“度”,才能避免代填选票荒唐事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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