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三个凡是三不干”原则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一句耳目一新、意味深长的话。领导干部作“关键少数”,人民的“勤务员”,要给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就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准绳。

凡是劳民伤财的事,坚决不干。

劳民伤财的事最典型就是做“花架子”,搞“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却收效甚微。这样的“架子工程”既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造成政府的信任危机,又助长了盲目攀比的不正之风,阻碍了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让群众深恶痛绝。究其根源还在于领导干部的“政绩升迁观”在作怪,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一味追求表面政绩,个人主观意志决策强于集体决策,这些“形象工程”成为他们的“升迁工程”和捞取个人私利的“贪腐工程”。老百姓形象地管这样的领导叫“四拍领导”,即拍脑门决定、拍胸脯保证、拍大腿后悔、拍屁股走人。这样的领导不得民心,遭人唾骂,甚至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凡是有损老百姓利益的事,坚决不干。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作为党员干部,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要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只要利于老百姓需要的事,就要尽心尽力去办好,凡是有损老百姓利益的事,千万干不得!老百姓最实际、最实在,最公正,他们评判一个干部,不看你官当得有多大,不听你的调唱得有多高,而在乎你为他们办了多少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衡量一个干部的好与差,就是看他能不能办实事”。只要党员干部心里装着老百姓,为老百姓尽心尽力办实事、办好事,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事,就是老百姓喜爱的好官,老百姓就欢迎他、拥戴他。

凡是群众“不拥护、不高兴、不答应”的事,坚决不干。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改革的决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党同志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做群众“不拥护、不高兴、不答应”的事,就是严重脱离群众,就是与人民为敌,这样的领导干部必将“葬身”于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领导干部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作为判断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唯如此,方可得民心。(文/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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