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应:让违规者负主责畅通法治“最后一公里”

近段时间以来,因行人或电动车主不遵守交通法规引发的事故接连上演,在为他们不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而深感惋惜之时,却也看到相关执法部门在处理类似事件中严格执法的进步。换句话说,就是依法判定违法违规者负主责,切实畅通了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比如,此前有一电瓶车主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事故被告之要负主责质问交警时,反被交警问得哑口无言;现又有8岁孩童突然横穿马路被撞伤,交警判定小孩负主责,因是未成年人,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对行人的要求如此,电瓶车主们就更应遵守交通法规,而不能以“打光脚而不怕穿鞋的”、法不责众或“机动车应礼让行人”而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诚然,机动车理应礼让行人,部份地方也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而国家对于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行为也有明确的法律约束:“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不难看出,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前提,应该是在共同的法律法规之内,而不是要求机动车遵守法律法规,行人就可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否则,谈何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原则!

事实上,在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国家的法律框架体系和法律条文已得到全面完善,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接下来的重难点就是执法必严、执法必公,使法律法规真正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公平正义感。因此,只有各级执法部门严格依法执法,使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落地,才能畅通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从而真正实现人民更幸福、社会更稳定、国家更富强。

生命诚可贵,守法第一位。让违法违规者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主责,既是畅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生动诠释,更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在实践一线得到落实的有效注解。同时,也再一次给人民群众敲响了“法治建设、人人有责”和“遵守交通法规、爱护生命安全”之警钟,更好地在群众心中烙下“法律信仰”的印记,助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从而释放出更加巨大的法治规则正能量。(文/唐应)

相关阅读

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工商联”助力优化 法治化营商环境

  • 资讯
  • 2024-05-29
  • 12465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

乌审旗南站派出所: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社会

乌审旗南站派出所: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社会

  • 资讯
  • 2023-12-04
  • 40036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西安铁路公安局延安公安处乌审旗南站派出所通过组织所内民警学法...

疆煤外运保畅通暖千家万户

  • 百家
  • 2023-11-26
  • 46336

新疆煤炭资源丰富却也有着天然的短板——距离内地域运输效率有待提高,运输成本有下降空间。铁...

澄城县坚持规划引领 构建畅通路网“升级版”

  • 资讯
  • 2023-11-20
  • 38876

近年来,澄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抢抓交通强国、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