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调研与思考
文/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杨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象征,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为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笔者对澄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
近年来,澄城县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全面规划,科学管理,大力开展非遗传承人申报、项目审批、保护抢救、人才培养等工作,积极探索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上了健康规范发展道路。
目前,全县共有58项非遗保护项目列入各级名录,其中国家级名录2个(澄城尧头陶瓷烧制技艺、澄城刺绣),省级名录9个(洪拳鼓、澄城面花、澄城手绘门帘、澄城鼓吹乐艺术、澄城表演特技“上刀山”、砂器烧制技艺、柳池芯子、澄城水盆羊肉、寿圣寺大佛锣鼓),市级名录9个(三五元鼓、武帝庙会、澄城土布制作技艺、扶老杆、魏家斜“耍龙灯”等)。同时,列入各级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19人,其中省级11人、市级55人、县级153人。特别是尧头窑保存着宋元、明清、民国的古瓷129座,制瓷作坊78处,古民居75处,庙宇祠塔17处,坩土原料遗址3处,古水窖、古道路和过街门洞11处,是国内乃至世界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遗存最丰富的原生态古瓷窑“活化石”,获得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AAAA级景区等荣誉。
(一)非遗保护和传承体系完整。结合县域非遗保护和传承实际,设立县级非遗保护中心、镇村非遗保护站,征集陶瓷、刺绣、面花、手绘门帘、砂器2300余件,编印了《澄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完善了民间艺术档案信息库,建立了中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依托尧头窑文化旅游生态园区,高规格举办了国际陶瓷文化艺术节、文化和遗产日、非遗进校园、非遗精品创作等各类传承活动,以华盛陶艺、鸿运来文化、秦之韵刺绣、红云花镆等企业和合作社为代表的非遗产品开发企业蓬勃发展。
(二)文保和非遗传承成效初显。全县拥有尧头窑遗址、良周秦汉宫遗址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龙首坝、永庆桥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机制健全完善,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有序实施。刘家洼东周遗址被评为2018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在良周村挂牌设立渭南考古基地,良周遗址被省文物局命名为陕西省文化遗址公园,良周村史馆获得全省首批社区博物馆称号。
(三)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编制完成《澄城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尧头窑老街修复、精品酒店、南北大门投入使用,龙首坝卧龙湖、环线山坡绿化工程如期完工,尧头窑至龙首坝旅游专线建成通车。壶梯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环山路、登山步道、停车场建成投用。原文化部副部长郑欣森、凤凰卫视著名主持人胡一虎品鉴尧头黑瓷,11个国家26位陶艺大师来澄交流创作,“千年黑瓷·一见倾澄”主题宣传如火如荼,带动澄城旅游实现了华丽转身。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存在的问题
(一)非遗项目宣传不广泛。非遗文化资源大多分散存留或流传于民间,传世不多、流失严重、面临消亡,非遗的调查、认定、建档以及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还不够严格规范。现有的非遗项目开放度较低,参与大型演艺、节庆活动和各类比赛较少,广大人民群众对非遗缺乏了解,认知度不高,宣传不够,社会力量关注和参与不足。
(二)传承保护体系不健全。大多数传承保护项目以个体小工厂、小作坊、工作室、店铺形式存在,规模小、人员少、资金少,发展空间受限,难以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是随着现代化进程和城镇化的加快,这些散落在乡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加之一些传统项目属独门绝技,濒临失传,传承人培养断层严重。
(三)人力物力投入不充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除国家、省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可获得部分款项补助外,非遗保护部门没有足够的保护经费和人员。遗产保护工作用于录音、录像和收集整理的设备、交通工具匮乏,实物征集无法开展,使一些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记录和抢救。
(四)推陈出新的步伐不快。非遗不代表一成不变,变化的非遗才有生命力,但民间文化表现形式和内容往往墨守成规,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有些项目缺乏生产生活基础,缺乏创新和发展,传承困难,亟需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有些民间艺人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指导和训练,自身专业水准、精益程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
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建议
(一)提高文化自觉,端正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和危机意识,充分认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对处于弱势地位且脆弱无比的非物质文化,应该刻不容缓采取措施抢救与保护。充分发挥教育、文化部门的文化传承使命,在中小学校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知识普及,培养中小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和爱好。组织专业人员编写非遗传承保护宣传手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物展示和民间文艺演出频次,吸引更多的人参与非物质文化传承和保护,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保护基础。经费保障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前提。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添置必备的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保障濒危重点项目抢救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既通过项目申报及文化成果展示,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政策资金补助,又吸纳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赞助,建立非遗保护电子档案库和音像、实物资料展厅。常态化策划举办非遗文化艺术节,依托尧头窑、良周遗址、龙首坝等景点节庆活动,举办非遗展演活动,扩大对外影响。
(三)重视人才培养,扩大传承空间。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资助和扶持民间艺人、鼓励老艺人带徒授艺,把技艺传给后辈,培养接班人,把非遗项目传承下来。引导民间艺术家协会等社团组织,以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开展研究和实践活动,支持民间艺人在创新题材、开拓市场上狠下功夫,使一些具有较大生存空间的非遗项目发扬光大。加强对专业人才和民间文化传承人的教育培训,邀请传承人进校园表演和传授,也可设立校外非遗培训班,发挥校园在非遗保护传承中对青少年教育的熏陶作用。
(四)狠抓基础建设,推动传承发展。抢抓乡村振兴的历史发展机遇,加大对传承载体的建设,在创建文明乡村过程中,申报和争取实施一批城镇文化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建设民间文化表演展示设施,夯实镇村文化基础设施根基,为非遗保护创造良好环境。争取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支持,通过建立扶持和激励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加大社会支持和参与力度。注重提升非遗项目质量,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创新内容表现形式,对一些特色精品项目推进商业化运作,提升非遗项目的自身价值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