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燕:干部投机“揩油”只会因小失大
- 2017-12-13 22:42
- 视点中国网
- 海燕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桃源分局局长张剑违规保管公务油卡,驾驶私家车前往广东途中,先后3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加油费用合计980.67元。西湖区纪委给予张剑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支出费用。(12月11日中国新闻网)
小小一张公务油卡,给自己的车加一次油,就能令自己节省两三百元,这种好事,岂能没有人“打主意”。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桃源分局局长张剑便是其中之一,尽管在公车改革之后,为了让公车改革的红利最大限度释放,各地加强了对公车的管理,以及公车运行费用的监管。可是,张剑还是不知足、不知止,既想每月领公车补贴,又想在公务油卡上做文章,让自己好处占尽。
或许,在张剑等人看来,偷偷用公务卡给自己加点油,除了自己和加油站人员知道外,几乎无人清楚,算得上是神不知鬼不觉。于是,间断性在公务卡上“揩油”行为便时有发生。殊不知,本以为天衣无缝的勾当,却在纪检部门的明查暗访下露出了“原形”,一切曝光在监管视线之下。
尽管张剑共用公务油卡消费金额不足1千元,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任何违纪违规的“蛛丝马迹”都难逃监管的法眼。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既然做了错事,就必然会留下把柄,迟早有一天会成为呈堂证供。
客观来看,消费公家不足1千元,却换来个党内警告处分,虽不至于打破“饭碗”,但要重新获得组织的信任,甚至想在仕途上有所进步,显然要困难得多,这个“污迹”必将伴随他的一生,这样的代价不可谓不大。
作为党员干部,应充分算清违纪行为的成本和代价,不管怎么算,贪腐都是得不偿失的行为,唯有加强自律、遵规守纪才是正道,切莫为了一点小私利而因小失大。(本网特约评论员 周吞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