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武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和要求,近期,笔者深入部门、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澄城县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系统干部作风进行了调研,梳理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澄城县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持续推进铁腕治霾、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但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大气环境治理方面。虽然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整体较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综合指数连续位居全市第一(2018年,全县优良天数246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综合指数位居全市第一,在关中67个县区中排名第4;2019年1-5月,全县优良天数10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综合指数位居全市第一),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形势异常严峻,调研中发现:一些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力度不够,“禁土令”等防治措施落实仍不到位;城区集中供热、天然气覆盖率较低,部分宾馆、洗浴行业燃煤锅炉拆改仍不到位;城中村和农村区域“煤改气”“煤改电”步伐缓慢,还不能适应实施城市“清洁工程”、清洁能源“双替代”的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受水资源时空分配不均、边界水比重较大等因素影响,县域内水资源紧缺的问题逐渐凸显。现有水资源利用率不高,中水回用项目进展缓慢,工业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标准偏低,城区尚有15%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个别镇虽然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但受运行成本偏高、经费保障不足、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转困难,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依然存在。非规模化养殖布局不合理,养殖方式落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养殖点多面宽,监管难度大。胜利水库污染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存量垃圾以及城乡一体化实施后的增量垃圾都面临无法处理问题。部分镇(街道)没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没有采取防渗、防腐、防毒措施,垃圾处置还处在最初级的填埋状态。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秸杆还田率不高,还存在施肥不平衡、农膜残留等现象。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搬迁补助标准偏低,致使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迟迟得不到彻底解决。采煤深陷造成的安全隐患大,加之多数责任主体已灭失,生态修复与治理历史欠账较大。林业投入资金相对不足,护林防火机构不健全,林牧林耕矛盾,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相对脆弱。
二、原因分析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定力不够。虽然制定出台了夯实环保责任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明确了各部门、镇(街道)的环保法律责任,开展环保宣传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进企业,着力提高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但监管责任还落得不实,部分环保职责厘得不清,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受客观因素影响解决还不快、还不到位,群众对餐饮油烟污染、工业粉尘污染、社会生活噪声、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投诉不断增加,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各级各部门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待加强。
(二)查办问责环境问题的力度不大。在对环保问题的查办方面,或多或少还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出现履职不到位干部的问责处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对出现的环境问题,一般是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违法案件查办和处罚力度偏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没有彻底改变。对负有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的部门、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也多是以批评教育为主,责任追究力度不硬,一些干部敬畏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还不强,没有形成损害环境严肃追责的强大震慑。
(三)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不足。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维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还不高,主动意识还不强。个别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主观上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偷排直排现象时有发生。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依然存在,还存在承担环保职责的有关部门推诿扯皮的现象,特别是个别镇(街道)、部门认为环保工作是环保部门的职责,以无环保执法权为由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不力,在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上还存在职责重叠、交叉不清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中省部署。青山是美丽,蓝天是幸福,美丽环境,美丽中国,是百姓所盼。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守“六个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的底线,争当全市乃至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在环境准入、执法监管、考核评价、环境政策和治理体系等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责任担当,上下同心凝聚工作合力。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守生态红线和环保底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健全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3+1”环境监管网络体系,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对于检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条逐项分析研判,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可行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围绕发现的环保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机制,主动排查并整改更多类似问题,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涉及人员责任的,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决不顾及情面。对规定时间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理的处理,决不心慈手软。
(三)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推进问题整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治理目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铁腕治霾”,加快推进煤气、煤改电、天然进村入户工程,建成县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平台,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实施“两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快中水回用项目进度,加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矿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量、测土配方施肥等工作,持续开展“美丽乡村”环境整治行动。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部门协同配合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高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