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量化问责县委书记不能是“纸老虎”
- 2017-10-09 12:20
- 视点中国网
- 云霞
9月29日,省大气办召开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新闻通气会,解读了《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中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其中,被省专项督察新发现问题超过20个,涉及问题的县(市、区)委书记要被问责。
在中央环保的高压态势下,督察组频频出动,曝光一大批环保违法问题,给地方施加治理压力之大,可谓空前。这个时候,污染越严重的地方,排污量越大的地方,承受的压力就越大。作为河北这样污染相对较重的地方,治理的难度和压力可想而知。出台《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也就并不令人意外。
众所周知,环境保护治理陷入困境,不是因为制度空白太多,也不是环保法律的“牙齿”不硬,而是地方出于各种“私心”,不愿意、不主动拿起法律的“利剑”,向当地的违法企业、个人动手。执法不严、执法不力成为环境治理最大的障碍。出台量化问责办法,纯属应对当前形势的主动作为之举。
从具体的问责事项来看,主要针对环保部交办的问题,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未完成的事项数量、曝光次数,从少到多,依次从部门领导到乡镇,再到县区,形成一套严肃的问责机制。当未完成事项超过5个,情节相对严重时,直接问责区委书记。
如此以数量为单位的量化措施,算得上简单明了,在具体操作上也有据可查,但美中不足的是,对于如何问责,《规定》并未涉及太多,而这些恰是民众最关切的部分。对广大群众来说,环境容量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大家对当地政府的治理决心,显然期待已久。不仅要问责,更要采取有力的手段,不能令问责成为“挠痒痒”,不痛不痒。
杀鸡才能吓猴。但愿当地政府能真正把制度用活,让制度长“牙”,而不是吓不到人的“假老虎”。如果真有人违反相关事项,应该用问责实际行动说话,从严处理,给社会一个交待,彰显政府的治污诚意和决心。(作者: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