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评罪犯判刑未入狱又犯新罪:非单个法官责任

  • 2018-05-16 16:21
  • 新京报
  • 吴元中

原标题:罪犯“判刑未入狱”又犯新罪,不是单个法官的责任 |新京报快评

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灵宝法院内部没有解决好杨文鹏案件的材料移交问题,导致杨文鹏“判刑未入狱”,也没有相应的强制措施,从而有了再次犯罪的机会。

▲ 张晓红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灵宝市检察院批捕。图片来源:中国之声

 张晓红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灵宝市检察院批捕。图片来源:中国之声

文 | 吴元中

据中国之声报道,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一名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罪犯,被判刑后未及时收监,脱离管制长达8个月,而且在脱离监管期间,造成1死1伤的严重后果。灵宝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时任灵宝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晓红批捕。如今,已被取保候审的张晓红向媒体反映称,自己是这起渎职案件的“替罪羊”。

我们不妨先回顾下这起案件的时间节点。

2015年3月17日,杨文鹏因强迫卖淫罪被河南灵宝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主审法官为灵宝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波瑞。

当年4月1日,仍被放任自由的罪犯杨文鹏以患有尿毒症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材料移交时任审监庭庭长张晓红,被张晓红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退回。

当年8月,审判庭将杨文鹏交付看守所执行,但看守所因病不收,也不出具手续。10月22日审判庭又将案件移送审监庭,张晓红以没有看守所拒收证明为由再次拒收。

当年11月9日党组作出决定,要求审监庭无条件收案。但张晓红称,该决定作出后,她一直没有收到少年庭送来的移送案件的材料。而主审法官张波瑞称已于11月2日把材料移交给审监庭的主管领导张克民。

30日杨文鹏再犯新罪,张晓红涉嫌渎职被逮捕。

过程似乎有些复杂,但一言以蔽之: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灵宝法院内部没有解决好杨文鹏案件的材料移交问题,也没有对杨文鹏是否予以“监外执行”达成一致,导致杨文鹏“判刑未入狱”,也没有相应的监外强制措施,从而有了再次犯罪的机会。

对此,灵宝法院自然难脱干系,但如果只让张晓红一人承担责任,恐怕并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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